2007年5月,罄尽所有,并背负三十多万的贷款买了某开发商在本事近郊的一套两居室,按合同约定,应该本月15号交付使用,但是,我们14号的时候打电话过去还没有明确跟我们说房子是否按时交付,当时我们已经有了延期交房的预感,于是,就通知了装修公司延后施工日期。果然,15号的时候,开发商正式通知我们房子延期一个月。
天呢,要知道我们的婚期定好l了在08年的2月,如果房子按时交付,经过45天左右的装修期、10天左右的买家具和家电的时间,我们还有一些时间来布置我们的新房。我们满心欢喜,到头来却是延期交房 。叫我们怎么能不生气,不着急?
按照合同我们可以得到开发商的首期利息的赔偿,算了下,不过五六百块,难道这五六百块就要延误我们的一切计划吗?等到12月中旬,即便是能够顺利收房,那留给我们的时间还有多少?结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,我们不能因为开放商的一句延期交房就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。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另做安排了,我们的遗憾又有谁来埋单?
开发商可以说他们会按照合同进行配付,但是,我想问问我们的开发商,难道你们之前就不知道你们的施工进度吗?我们从进入11月份就不段的打电话询问,一次次的没有答复,一次次的拖延,让我们很失望,我们的苦又要找谁来倒?我们的房子是期房,房子没有盖好,我们的钱就给你们了,到头来你们却这么不负责任?延期一个月不光光是一个月利息的问题,我们这一个月的房租找谁来要?房东不会因为我们的房子被延期而免收一个月房租的!一个月后已到深冬,并且临近年关,还能不能装修?如果不能装修就要等到明年春天了,这前前后后至少3个月的时间,我们的损失又岂止是一个月的首付利息?
面对开发商的延期,我们这些弱势的购房者难道只能默不作声的忍耐吗?我们的婚房难道要我们去租吗?我们当初选择这里就是因为这里的房子11月交房正好能够作为我们的婚房来使用,我们编织的这些幸福难道要付诸东流吗?
延期交房,请不要延期幸福!!!
(注:本文所提到的某开发商为北京某知名国企,项目坐落在本事北辰区一大型居住区内)
